更新时间:2022.03.03
不可以开除上市公司股东。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不能“开除”的,公司章程中可以对一些不负责人的股东进行一些约束性或限制性的规定。但公司章程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签署的,如果之前没有对此做出约定,日后可以通过修改来增加。
公司股东资格一般不能被开除。但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方式,以及公司通过回购股东股权的方式变更股东的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是可以的;公司章程是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对满足“重大除名事由”的股东,股东会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议。实践中,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重大除名事由”包括: 1.股东离职。 2.股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造成公司利益严重
公司章程规定,如果没有股东大会,是否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人数少于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对满足“重大除名事由”的股东,股东会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议。实践中,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重大除名事由”包括: 1.股东离职。 2.股东违反竞业禁止义务,造成公司利益严重
股东权利是《公司法》中最重要的权利。剥夺股东权利,即股东除名在《公司法》中没有规定,只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后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