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一般按照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确定。
精神病人有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有监护能力的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精神病人监护人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果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合理的监护精神病人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
有精神病的人离婚后一般由父母监护。如果有孩子和成年人,也可以由孩子监护。根据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 4、其他愿意担
精神病人监护人包括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是父母,然后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再是哥哥姐姐和其他人;成年的精神病人监护人先是配偶,然后是父母子女,再是其他亲属,最后是其他人或者有关组织。
精神病人的其监护人的确定规定:首先是配偶;其次是父母、子女;然后是其他近亲属;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该按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先以配偶、父母、子女确定为监护人,然后是其他近亲属; 2、以上监护人都没有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 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由父母担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可以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一方为精神病人的,想要离婚应当先变更监护人,如果其除了配偶外没有其他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