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根据法律规定,不愿监护精神病人可以提出异议,重新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监护精神病人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于一方属于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可以先申请对有精神病的一方做一个鉴定,鉴定后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参加离婚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原告达成协议,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关系。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
精神病人离婚后,按照顺序可以成为监护人的有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那么做精神病人监护人需要病人同意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做精神病人监护人不需要病人同意,监护人是指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不能生活自理的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它一切合法权益担有保护,监督责任的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其他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的,都要设有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
做精神病人监护人是不需要病人同意的,只要符合担任监护人的条件就可以。法律规定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