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行政合同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以适用行政诉讼。
对行政强拆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或者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行政裁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并且该案件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内。
认为行政审批行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是应当事人申请而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
起诉是不能中止合同履行的,因为起诉并不算最终判决,双方还存在权利义务,不能中止履行。法定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法定其他情形等。
行政诉讼撤诉后,是不能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销的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提起诉讼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法律规定,行为人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核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行政复议后,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能提起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
对行政规章,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不在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提起行政诉讼后无法
对行政处罚是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诉讼,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如果符合其他起诉的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对于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会采取比较严格的标准。第一,重新起诉时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内,允许重新起诉。第二,因当事人未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