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律中没有“谅解费”一说。 发生交通事故,在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保险人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索赔,仍不足以赔偿人身损害的,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交通事故抢救费的支付方式: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交通事故的鉴定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承担的,因为其鉴定是交管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但是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其鉴定费有当事人自己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被害人的伤害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种是鉴定费用应由原告本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检查、翻译、评估等费用,按照谁主张谁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第二种认为,应当由被告承担,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未认定的,受害人抢救的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由致害人进行支付的。误工费会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除了误工费还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什么,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车、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中解释。
可以由受害方先行垫付鉴定费;诉讼时,法官支持鉴定意见的部分,该部分的鉴定费会计算在损失内,按照相关裁判规则进行裁判,不合理的由受害方自行承担。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