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抵押登记机关有: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登记机关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不同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有: 1、企业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2、非农用机动车,车辆管理局,《机动车登记办法》; 3、农用机器设备,农机站; 4、农作物和其他农业收获物,农业局; 5、果园、树
没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不一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力。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抵
抵押未登记但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债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不能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
办理抵押登记一般需要七天,具体还是根据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确定,如果当事人是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只有当地的房管局部门可以办理。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各地自然资源行政部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应当是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要将自己有权处分的房产进行抵押的,则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不动产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后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抵押权也为物权。所以也需登记才能生效。
抵押物登记机关应当是根据抵押物的性质确定,如果抵押物是土地使用权,则抵押登记的部门应当是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如果是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则应当是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