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抢夺爆炸物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犯罪分子会被判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对犯抢劫爆炸物罪既遂的人的处罚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爆炸物罪在客观上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爆炸罪既遂的量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爆炸罪既遂的量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照本条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爆炸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抢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对犯抢夺爆炸物罪既遂的人进行量刑,具体细分后的标准是:行为人抢夺爆炸物既遂,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抢劫爆炸物罪的,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惩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抢劫爆炸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数量较大、手段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抢劫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爆炸物的,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