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享受工伤待遇和获得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判断侵权人是否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致使劳动者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也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劳动者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以及停工留薪期满前可以鉴定伤残等级,具体的时限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出结果;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结果,若情况复杂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是故意犯罪而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工伤认定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职工遭受职业伤害作出的受伤性质确认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非经法定程序撤销,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工伤认定申请是能够撤回的,但要在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前撤回,如果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而在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用人单位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