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进行治安拘留的期限可以依法折抵刑期。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拘留所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认为需要逮捕的被拘留人员,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一定期限内提请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按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被拘留人员被释放或逮捕,刑事拘留结束。而拘留后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 1.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旧在看守所羁押。 2.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
拘留所最多可以拘留3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行政拘留的流程有如下: 1、由办案
被羁押的人员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能被判缓刑。具体条件是: 一、主刑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犯罪情节较轻。 三、罪犯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四、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五、缓刑宣告对犯罪人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的负面影响。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
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进行刑事拘留的时间是:最长37天,最短10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
缓刑期间被拘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是指刑法里的一种减轻刑法的规定,对于一些人来说是非常的游泳的,可以减轻自己的缓期。对于缓刑考研期间,是有相关的法律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如果在缓刑期间是以故意犯罪,情节
拘役能缓刑。被判处拘役,同时满足宣告缓刑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同时有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形的,可以判处缓刑。 2、另外,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岁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羁押折抵刑期是从被刑事拘留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