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行政诉讼追加诉讼请求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追加诉讼请求的规定,具体追加方式是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答辩终结前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将增加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的情形。
行政诉讼可以追加诉讼请求,原则上应当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之前。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民事诉讼二审不能新增诉讼请求。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立案时已经有了诉讼请求,在开庭时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法律之所以要规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期限,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是让当事人慎重对待自己的诉讼请求,平衡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诉讼请求一般有三种:第一、判决双方离婚;第二、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以及如何行使探望权;第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诉讼请求中除判决双方离婚必须在立案时提出以外,其他诉讼请求均可以在立案时先提一部分,
二审增加诉讼请求的处理方式是:法院会对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合并审理。法律规定,二审中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会按照一审程序中增加诉讼请求的情形处理,将其合并审理。
离婚纠纷增加诉讼请求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庭增加,举证期限届满指的是指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截止日。若超过时间提出的诉讼请求,法庭将不予处理,当事人必须另行起诉。但判决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以及如何行使探望
在第二审的过程中,第一审原告需要增加独立诉讼的请求,或者是原审被告人需要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如果第二审法院调解不成的,应该要通知当事人需要另行起诉。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没有专门规定能否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但是根据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当事人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
如果当事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需要提交起诉书,那么,离婚开庭后原告还能追加诉讼请求吗?答案是肯定的,实务操作下,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依法增加诉讼请求,另外,在
立案后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