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否则承担
两者在概念上并没有实质区别。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仲裁庭的组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议庭,一种是独任庭。 1、合议庭制。合议庭是指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且三名仲裁员中设一名首席仲裁员。 2、独任庭制。合议庭制虽然有利于集思广益,但有时也可能造成仲裁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劳动工资争议一般需要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仲
劳动争议案件有下列仲裁管辖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区别如下: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
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是: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书证或物证,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2.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视听资料,其形式和来源要符合法律规定。 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证人证言,除属于法律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