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内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本单位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调解。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3、诉讼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当事人自行和解;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而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或者依法去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争议一般不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劳务争议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不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只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务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的关系如下: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而仲裁时效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劳动争议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