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主合同签订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而不是补偿协议。主合同若是全部无效而不是部分无效,补充协议的内容若是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的,则有效,其余情况下,补充协议无效。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 ,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只有两种情况下,补充协议有效。 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另一种是双方达成的关于纠纷
补充协议无效主合同有效。补充协议应当写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已经存在的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独立存在。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已。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56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是自始无效的,那么理所当然的,相应的补充协议一般也就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来在合同法中并没有“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的专用术语,但因为在现实合同管理实践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这种补充合同的现象,为了区别于补充合同的称呼,所以,我们将双
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地履行,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都是有效的。主合同还没有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
主合同无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无效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因为补充协议,始终都只是主合同的延伸,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主合同无效,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也无效。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主合同无效了如果不影响补充协议效力的还生效。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效力优先于主合同。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均无效的,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一般是无效的,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补充协议可以说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但有些时候其实也是存在单独的补充协议,从这一点上来看,一般要是认定主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不过要是,
主合无效了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协议看主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