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一种情况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应按受害人的实际劳动报酬或其他形式的收入减少部分进行计算。另一种情况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根据受
误工费的最低赔偿标准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是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的,是以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为界,分采用两个计算标准: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民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
交通事故发生小剐蹭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对于只有车损的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天数一般是从事故发生的那天起算,后面的时间可以确定到残日前一天。但实际误工期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无法私自判断。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标准为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依法应以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为依据进行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是治疗受害人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对于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的受害人,其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确定伤残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是按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中所理赔的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误工费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收入以及实际误工时间计算。关于误工时间:属于非持续性误工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关于受害者收入: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
1、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全责方负责赔偿。 2、全责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不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如果属于雇佣的话,在司机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司机追偿。没有驾驶证司机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