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终止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不确定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代理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1、行政诉讼案件的案由主要分为三种: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2、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3、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包括:行政主体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不履行行政合同义务,不履行登记法定职责等。
不起诉的种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
非诉讼程序法是诉讼程序法以外的程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诉讼程序的种类主要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一、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注: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或单位等)作出的行政行为(处罚决定、拘留决定等等)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法令等。 二、注意复议前置
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意义如下: (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8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等。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由,有下列新规定: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案由是行政行为;二级案由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登记等,三级案由则是罚款等。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是被告;如果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受委托的,则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案件属于行政案件;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该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该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