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承租人。 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有以下: (1)提交所需证件抵押借款人需提供的证件; (2)房产估价。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3)签署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要都在场; (4)到公证处公证借款抵押合同; (
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是无效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也有效。有效要求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必须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就抵押合同而言,不办理抵押登记,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求,就有效,
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如果是城市房屋,该抵押一般是无效的。房屋需要连同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并且抵押权是自登记时设立的。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尚未设立。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不动产权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不动产
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为代表到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双方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到登记机关办理。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
个人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是: 1.申请登记: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
单位所有的房地产可以抵押并且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如果该房地产不得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如果该房地产是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的就不可以抵押。
男女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