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鉴定等,有严格的时限。职工因为工作负伤,经治疗致残,影响其劳动能力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残疾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
工伤职工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即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员工受工伤之后如果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以及员工因工伤而支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都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规定,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2、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
工伤复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被认定为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需要住院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 4、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