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是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是被申请人逾期不履行的,则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该由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
受害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判决中任何一方拒绝履行义务的,另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受害方是可以向行政面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
当事人一般不能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行政复议。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和法人可以对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而行政强制措施也是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方式,所以是可以按照行政复议的程序进行办理的。 提行政复议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
复议期间可以强制执行。在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