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逮捕羁押的最长期限分为: 1、一般情形下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 2、案件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后可延长二个月; 3、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报批准后可延期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
逮捕后需要经过以下阶段,一般三个月内判刑结案: 1、要进行侦查,侦查的期限不固定,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2、侦查结束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 3、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以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即是三个月以内;如果还有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
监视居住审查逮捕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后,一般到开庭才能见家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后依法到监狱服刑后,家属可以探监。根据法律规定,在逮捕期间,家属是不被允许见当事人的,只能委托律师见当事人。
逮捕羁押的最长时间是七个月。 1、因为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如果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 3、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4、有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形的,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是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批准的时侯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逮捕令下来后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在侦查阶段,一般最长37天。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两次退侦的期限,一次一个月,移送审查起诉通常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之后,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