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离婚案件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后,被告不服的可以上诉。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审判决结果产生争议的,那么原告一般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后的15天之内进行上诉,除了对离婚判决,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
1、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即一个案件经过二级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2、如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可以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3、在程序上,可以写一式两份的上诉状,交于原审法院,预交上诉费用,
原告证据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诉后进一步搜集证据再次起诉,不同意撤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败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搜集证据后认为证据充分后可以再次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法院只要认定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原告有事不能到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如果不去,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不方便出面,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是,离婚判决时,仍然需要原被告当场签字。所以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能不去,除非被告申请了不出庭,然后法院也允许,才可以不去。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开庭原告不可以不去,如果原告确实有理由不能到庭的,向法院提起了申请,法院一般是裁定延期审理的,如果原告无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会开传票让原告到庭,如果原告还是不到庭的话,法院会按原告撤诉处理。
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下落不明,那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的。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存在下列情形的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1、被告被劳动教养; 2、被告被监禁; 3、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5、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去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如果被告情况特殊的话,是可以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