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开庭时原告能向法官提供新的证据,具体如下: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
原告提供新的证据可以在二审诉讼程序中,向法院提交。原告当庭递交补充证据,法庭会视情做出认定为证据、作为参考资料等决定。如果法官明确指定了举证期限,那么就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如果是简易程序,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指定期
一审证据不足法院应该作出无罪判决。在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被告可以在举证期间内提供新的证据。逾期提供的证据,不进行质证。但法院同意质证的除外。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本律师。
对方不提供证据,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证据必须提交给被告。但是,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给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
法院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离婚理由成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法院无法作出判决,只能驳回起诉。 离婚是有法定情形的,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认定构成离婚条件。诉讼离婚证据不足应当在离婚起诉前,要收集好证据,特别是要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面收集和筛选证据。在这个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为: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