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反担保合同的违约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反担保合同的违约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担保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包括: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以上情况的,可以中止履行。
担保合同不能约定独立效力。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不能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因此当事人不能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效力。
担保合同必须载明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担保人可以和债权人约定担保期间,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间的约定规定如下: 1、担保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若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保证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 3、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在合同中即使有约定也没有明确担保时间的,保证的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债务人未认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抵押可用于担保所有形式的债务,较普遍的为合同之债,其它债务如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损害赔偿所发生的债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抵押合同以抵押方式进行担保。合同之债的抵押担保一般在债务发生前设定,其他种类之债只能在债务发生后另以合
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抵押担保期间的约定无效,因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由法律规定,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