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法律对这种罪名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触犯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的犯罪分子,犯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要求是:客体要求是兵役管理活动;主要要件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需要,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等实施紧急征用,是补充战时迅速组建扩建部队,提高部队的机动和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3次以上的;(2)采取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3)联系,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4)拒绝重要军事征用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指的是在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时,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行为。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了兵役管理活动秩序。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依法服兵役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一种危害行为,应该具备危害行为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不作为的行为人负有作为
海军征兵要求的条件如下: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3、经C图检查,双眼远视不小于0.8E图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