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2
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刑事拘留从被拘留之日起次日算起。一般情况下,会在刑事拘留后最晚一个月之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最晚在3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
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三十七天的,应当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是十天以内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七天,其中
拘留是从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之日起开始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通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
1、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就是从犯罪嫌疑人见到看守所那天开始算起的,进入拘留所的当天并不算一天,到第二天才算刑事拘留了一天。 2、至于入所的时间具体都体现在刑事拘留通知书当中,但是,公安机关到底会刑事拘留几天就不好说了,因为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从限制人身自由的当天算起。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出所当日应当计算在内。
行政拘留从被拘留的当天开始算,刑事拘留从宣布刑事拘留之日开始算。 刑事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刑事拘留的这37天的计算方法是进入拘留所到第2天为一天,比如是在4月1号下午2点被关到拘留所当中的,那到4月2号下午两点的话算一天,以此类推。而且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的三天之内就制作提请批捕书,然后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是7天。
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如果被刑事拘留1天,下午6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6点就能够释放。刑事拘留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告诉家属,实行拘留的话最长可以拘留三十七天。
1、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刑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 2、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