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
这些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1)第二审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2)第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维持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可以诉讼离婚的情况:1、双发都同意离婚的;2、重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的;4、有家庭暴力或虐待倾向的;5;遗弃家庭成员的;6、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7、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经达到两年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其诉讼权利能力自然终止,只有死亡当事人的继承人参加诉讼,诉讼程序才能继续进行。但确定继承人有时很复杂,甚至会发生争议,如果确定继承人需要一定时间,应当中止诉讼。如果继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
诉讼离婚的适用情形有以下情形: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
在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时,所有共有人通过协议和家庭财产的性质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选择诉讼离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二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 1、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