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由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时,给予违约方的一定的惩罚以及对守约方的救济。也就是由违约方给付守约方相应的违约金。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违约金数额通常与违约方造成的损
交房违约金一般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当地的租金来定。 如果合同约定逾期交房达到一定天数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合同相对方就可以行使解除权。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对方损失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在购房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支付。 如果没有约定的,计算方式如下: 超过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没有支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 超过约定时间交付房子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子期间相关部门公布或者
医保意外险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门诊报销比例:1、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如果是
商品房拆迁补偿比例各个地区规定不尽相同。补偿的标准具体如下: 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被毁约的一方不能要求毁约方赔偿损失。换句话说,合同不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只是约定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
承揽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订立,但最好还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作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够解除承揽合同,导致承揽人发生损失的,那么要赔偿适当的损失费用。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的成果,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承揽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完成工作成果,提供劳动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提供劳务,受雇人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第二,责任承担不同。如果在承揽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的,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协议。而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与定作人订立的,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五险般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一金则为住房公积金,关于五险一金的缴纳的比例为: 1、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的交纳比例为21%;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9%;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按每月为
五险般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而一金则为住房公积金,一般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的比例为: 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交纳比例为21%,员工个人按8%进行交纳; 2、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9%,员工个人为2%+
五险二金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金个人缴纳8%,单位补充20%,存入个人账户,教师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补充6-10%,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4到1%,单位补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