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双方夫妻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2.08.17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三)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请采纳。
律师普法
  •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交通事故赔偿是受害人因交交通事故而受到了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害,相关责任人给予受害人个人的赔偿,因为交通事故赔偿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所以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归受害人个

    2022.11.21 226
  •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双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双方怎么赔偿

    造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的,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各自赔偿50%。

    2020.09.22 273
  • 交通事故死亡双方责任可以咋样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双方责任可以咋样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2021.02.08 91
专业问答
  • 与外地的交通事故夫妻双方应该共同赔偿吗

    1、交通肇事赔偿一般不是夫妻双方承担。因为交通肇事一般会涉嫌刑事犯罪,而刑事犯罪处罚罚金刑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强制要求他人代为履行。而夫妻共同债务系一般用于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不具

    2022-11-08 15,340
  •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的?

    不论是交通事故调解书,还是其他案件的调解书,一般情况下必须本人签字,如果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签字,交通事故调解书夫妻代签必须有本人的特别授权委托签字方才有效,就是妻子也必须有特别授权委托才行。

    2023-06-01 15,340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双方全责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可以要求责任方依法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

    2023-08-27 15,340
  • 交通肇事夫妻一方是否是共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所谓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

    2022-07-10 15,340
法律短视频
  • 怎么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01:08
    怎么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怎样区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取得的的劳动报酬

    499 2022.10.08
  •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是什么 01:22
    交通事故理赔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为: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3,817 2021.04.25
  • 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 01:41
    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赔偿金怎样计算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肇事者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以及家属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也可以根据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其中,城镇户口的居民比农村户口的居民所得的死亡赔偿金

    1,107 2022.04.17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交通事故双方夫妻共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