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在一万元到三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属于挪用数额较大。如果犯罪嫌疑人为进行非法活动,而挪用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立案侦查。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
挪用资金立案标准一般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犯罪分子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资金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上海,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为:挪用资金数额在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立案追究。 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进行立案。
挪用资金不退还立案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