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6、其他需要的材料。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中,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遗嘱或者身份关系证明等合法继承房产的继承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证书; 4、其他登记所需的材料。
如果是有遗嘱的继承,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
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法医学死亡鉴定书等)、火化证明,被继承人在异地死亡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证明;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6、其他需要的
一、目前,银行为了预防风险,一般要求必须先办理存款继承公证才可能让继承人领取存款; 二、申请办理存款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继承人申办涉台继承公证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 2、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
社保卡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社会保障卡如果丢失或损坏,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手续并申请补办。打印一份《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若委托人办理的,需要准备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明; 2、挂失后,须本人持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