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可以找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处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准备起诉书和其他诉讼需要的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等。
工程质量返工后依然达不到标准: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有: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4.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需要承担以下工程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检验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生工程合同纠纷之后,有以下处理方式: 1、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 2、第三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无仲裁条款,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