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是同样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惩戒性行为。
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惩戒的行为。而责令改正是行政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是对行为人的惩戒。 行政处罚包括: 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警告、通报
对于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企业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执行:对企业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来执行:对企业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
企业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若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会被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污染环境罪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