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应这样量刑: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对犯罪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判刑规定有:构成该罪,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罪不同的量刑主要根据所造成的现实后果来确定。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既遂要求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的破坏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坏行为轻微或者破坏次要零部件,不足
行为人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 1、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本罪致使公共安全发生严重后果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法院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足以危害或者已经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本罪既遂。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等,加重处罚。
中国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破坏电力、煤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加重
认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的是: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对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的人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