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1、补偿性原则; 2、抚慰性原则; 3、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确定原则就是行使国家的审判、侦查、起诉、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该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再审改判为没有罪的,将会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
在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按以下原则确定: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
国家赔偿的原则是: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受到侵害之前的状态;3、抚慰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
有下列适用原则: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支付赔偿费用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受到侵害之前的状态。 3、慰抚性原则。
中国国家赔偿法原则有: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以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为限; 3、慰抚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以职务违法行为为归责原则的根本标准,而不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主客观过错为标准。意味着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不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以职务违法行为为归责原则的根本标准,而不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主客观过错为标准。意味着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只有违法侵权的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并不违法,不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