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如下: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
司法鉴定的效力: 1.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3.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5.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6.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7.资
文书司法鉴定的对象可分为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印刷文书鉴定、污损文书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文书材料鉴定、言语识别鉴定七种。主要是通过语言、文字、图形等方式提供相关的材料。
司法鉴定的费用有: 1、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2、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3、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4、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有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试验;要求委托人补充送鉴材料;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辞去委托;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不能做的行为: 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
(1)文书、印章类鉴定; (2)亲子鉴定; (3)法医临床鉴定; (4)法医物证学鉴定; (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6)法医毒物学鉴定; (7)微量物证鉴定。
1、书证、物证: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