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
村土地宅基地使用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须经过申请、调查、审核、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也准确,权属是合法,没有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以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的土地使用证。
农村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确权时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
宅基地不够用,应申请宅基地。根据家庭人口数量限定宅基地申请面积: 1、家庭人口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面积需在75平米以内; 2、家庭人口四人的农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面积需在100平米以内; 3、家庭人口五人的农户,申请使用的
宅基地如果不确权,将无法在该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同时可能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
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宅基地证村民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
农村房子没有宅基证可以让村委出具证明,咨询土地管理部门,及时补办相关证件。具体分以下三步: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
宅基地不够用,应申请宅基地。根据家庭人口数量限定宅基地申请面积:1、家庭人口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面积需在75平米以内;2、家庭人口四人的农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面积需在100平米以内;3、家庭人口五人的农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房屋需要办理不动产证。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