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并且案件受理费不涉及财产分割或者涉及财产分割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其财产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案件受理费为超过20万元的部分的0.5%
原告起诉离婚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案件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属于不在中国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监禁的、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那么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当事人还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自己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依法立案。
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法院有: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在法定特殊情形下,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都是被告住所地。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外情况下,原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例如:被告不在中国境内,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
起诉离婚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去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辑,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起诉离婚一般需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