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公司工伤险申报工伤流程,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后公司不申报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企业申报工伤理赔程序: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满的,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伤的费用由社保支付,对企业没有影响;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
企业如果不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去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企业负担。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区或县社保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
单位工伤申请期限为30日。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企业申报工伤时限超期,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的话,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不报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工伤认定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申请认定伤残鉴定及索赔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及社保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申报工伤时限超期,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的话,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