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业主对于安置房的质量问题,可以先行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家庭室内装修不是承揽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而装修装饰合同一般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
工程质量就是指产品建成后的好坏,看它是否按设计规定建成,是否满足使用的功能特性。如路面建成了,内在强度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平整度、宽度、厚度是否符合设计、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符合设计年限和安全行车等等。 避免质量缺陷: 一、了解和检查; 二
汽车召回没有补偿。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消除缺陷。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对于墙皮脱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 如果经有关机构检测后,确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维权。如出现严重问题且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有质量问题能获得退房赔偿的情形有: (一)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可以退房的情况: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购房者在收房时或入住后认为房屋结构有明显
房屋质量不合格的,一般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退房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房屋主体机构存在质量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检验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 二、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的。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
房屋漏水保修期因维修过一般不能延长。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予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