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分割财产具有如下法定原则: 1、平等分割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其他原则。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新法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2)夫妻均等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5)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不经过特别约定永远是个人的,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当事人再婚后离婚的,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包括: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是不参与分割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包含: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的原则:依法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过错方如果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还要给予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