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
有限公司是必须至少有两个股东。 根据有限公司股东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和公司营业执照中,应登记和载明是自然人独资还是法人独资。需要注意的是,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通常指的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但若其法人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除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为一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