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股东知情权体现在: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的查阅权。 (2)股东质询权及董事会的说明义务。 (
股东知情权范围包括: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股东知情权范围包括: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债权置换是指债权人与第三人就部分或全部转让债权达成合意,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将此情况通知债务人,自该债权通知到达债务人且债务人无异议之时起,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直接知情权是条例明确规定的知情权,包括医疗信息知情权。病人有权复制或复制病历。其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可复制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表、医嘱、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关于医疗行为的知情权,患者有权
直接知情权是条例明确规定的知情权,包括医疗信息知情权。病人有权复制或复制病历。其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可复制的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体温表、医嘱、化验单、手术同意书等记录患者客观情况的客观病历。关于医疗行为的知情权,患者有权
公司法涉及的控股股东,主要有两种情形 1、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2.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出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或者是指出资额或控股比例虽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有对公司事务决议
股东行使知情权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不允许查阅这两届会议的会议记录;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即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必须说明理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是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开请求不特定的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有助于降低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激发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积极性,从而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机能,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