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安装工程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关于工程质保金,要根据合约上的专用条款进行实行,工程质保金一般来说为5%,但是当双方协
质保金不属于工程款,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
一、“一裁终局”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
工程完工的结算方式包括: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应该按照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结算,如果没有约定,应该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工程竣工以后的结算方式有以下两种: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
购置税的计算规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统一税率10%。计税价格和购置方式相关: 1、购买自用的车辆,为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 2、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3、自产自用车辆为视同销售价格;
鉴定费一般会判决由败诉人承担。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通常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如果法院判决全部败诉的,由败诉方承担全部鉴定费;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部分鉴定费。
上下班酒驾出车祸一般不可以列入工伤保险范围。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而酒驾一般都是承担主要责任的,所以一般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