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如下:1.新颖性:即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这指的是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权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创造,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2.发明具有创造性
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标准是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事项被授予专利后可以进行撤销。专利权的撤销是政府机关对专利权人不实施其专利的一种制裁措施。专利的撤销没有溯及的效力,即不追溯至专利权授予时。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
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项目: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4、动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6、平面印刷品的图案、颜色或组合的设计,主要起标识作用。 上述第4项所列产品的
被授予专利权的必须具备三个特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其中,创造性,就是指这个新的发明与现有的相关技术比较,有更加突出的特点和进步,或者说这个发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外观设计亦称“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部的艺术或装饰性的设计。应当具备的实质条件有: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2.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
除了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5、动物和植物品种。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
不授予专利的项目有: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