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可以在新疆的儿童福利院收养孤儿,儿童福利院是指为孤儿和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由国家兴办,民政部门具体管理。领养前必须慎重考虑,一经领养,就依法确定了收养关系,不能任意更改。
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当然收养人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领养小孩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收养人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领养条件,然后办理相应的领养手续,去民政部门办理抚养手续,使领养行为合法化,最后才算
可以。如果福利院有外国孤儿,领养外国小孩的程序和普通的领养程序是一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领养孤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确认自身符合领养条件,孤儿监护人具有送养条件的,双方可以订立书面送养协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形成拟制血缘关系。
可以收养亲戚家的小孩,也可以到孤儿院等机构收养小孩。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领养孤儿的条件是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只有一个子女或者无子女,本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自己有能力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只要收养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办理了合法的领养手续,就可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1、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
《收养法》的宗旨是保护合法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收养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现行的《收养法》是在1991年颁布,1998年修订,1999年施行,一些规定都是在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制定的,比如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且只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