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在遗产没有分割以前,代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移其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代位继承人不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亲生子女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是需要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的关系,此时二者属于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不包括继子女。由于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应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继父母的子女不是直系血亲关系,而是直系姻亲,因此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即生子女的继子女、养子女的继子女和继子女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
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因此即便没有直系亲属,其继承人范围内的继承人仍然享有赔偿请求权,因此该范围内的人员为赔偿权利人。
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为继承承担债务吗?不管采用哪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是要承担的,但是偿还的范围只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要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