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1、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话,则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服仲裁,一方起诉的另一方可以进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1、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达成调解的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再审。15天内不上诉的,判决生效。2、如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由二审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条件: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
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
不可以,对于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上诉后仍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但是如果法院判决并非显失公允的话,检察院不会提出抗诉。在执行过程中要按照法院判决去执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并且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劳动仲裁可以撤诉。当事人撤诉后,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应该受理该案件。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从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信访方式如下:可以通过网络信访信息系统进行信访、发电子邮箱或打投诉电话给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