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结婚证不见了的离婚手续:如果是夫妻二人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凭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是双方的离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之后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
人不见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如果是一方的结婚证不见了,那拿另一方的结婚证正常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则需要先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正常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2004年3月29日)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的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
1、结婚证不见了可以申请补领之后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在自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领结婚证的时候应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之后,对
如果结婚证未遗失的,可凭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结婚证都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
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如果男女双方,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
办了离婚手续,大概三十天左右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存在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且经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