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主体在收购、销售货物或者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发生下列行为的情况:标签或者价目表上标示的产品与实际收费不符的,对同一商品或者同一服务在同一场合使用不同价格进行结算的,销售商品时不标示相关商品的价格
价格欺诈的公安管。价格欺诈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但是消协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它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
价格欺诈向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投诉。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被称为价格欺诈,也被称为欺诈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交易的行
消费者若有被商家价格欺诈的情形,可以获得其所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赔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若该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为五百元。
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搜集证据维权《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
价格欺诈赔偿费用是: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网购手机虚构价格是欺诈。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应属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价格欺诈的法律后果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指导价格调整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因素决定的。指导价格调整是指政府根据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
价格欺诈投诉需要的证据材料有: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