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能导致债权人直接向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
混合担保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找物上保证人而不能找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人。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条件: 1、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一般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第一
担保法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是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 (3)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担保人主张先诉抗辩权的方式: 1、保证人在诉讼、仲裁前,或在诉讼、仲裁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主张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 2、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
连带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只有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法律的规定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债务人下
财产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法有诉讼时效。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