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合同是劳动证据的一种,除此之外在诉讼期间可作为劳动证据的还有工牌、工资卡、工作服等相关实体材料也能作为劳动证据,具体的劳动证据是指用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材料,例如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卡,工资收入证明等。用来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
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人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材料及复印件。
在劳动仲裁中,若可以确定其证明力,则电子邮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刑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陈述等。
劳动调解仲裁的笔录在实践中起到证据的作用,但劳动调解仲裁的效力主要体现在调解书和仲裁书上,笔录只在提起诉讼时有效。劳动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而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委员会要对仲裁解雇的过程进行记录,而这些记录就是仲裁的笔录,笔
通话录音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通话录音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视听资料。但是依据司法解释,如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还有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
合法的证人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真实的依据。 可见,要使得录音资料如何做到合法,首先其取得的方式必须要符
录音证据可以推翻。若想推翻录音证据,可以从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从录音形式上和录音关联性等方面考虑。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录音能作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对
劳动仲裁记录不会记录到劳动者人事档案中。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不会记入档案,也不会影响就业。 如果想要查劳动仲裁记录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仲裁委员会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当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争议的一方主体,有权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应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
需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
当事人没有证据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裁判的最终结果可能对自己不利。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